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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推進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在招投標活動中增設智能建造評審內容的通知
蘇智能建造辦〔2024〕12號
各縣級市(區)住建局(委)、蘇州工業園區規建委、張家港保稅區規建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智能建造的實施方案》(蘇府〔2022〕89號)文件精神,落實《關于全面引導應用智能建造技術的通知》(蘇智能建造〔2024〕1號)工作要求,持續推進我市智能建造試點各項工作,現就應用智能建造技術的項目,在招投標活動中增設智能建造評審內容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用智能建造技術的工程項目,宜以工程總承包方式發包。
二、招標人可以根據項目情況,在招標文件中提出應用智能建造的具體技術要求,并明確關于采用智能建造技術的評審內容和標準。在技術標中將智能建造專項施工方案列專篇,作為技術標評分內容。
三、招標人可將智能建造試點項目作為類似工程業績。智能建造試點項目是指住建部、各省(含自治區和直轄市)住建主管部門或住建部確定的全國24個智能建造試點城市認定的智能建造試點(示范)項目。具體要求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四、招標人可委托江蘇省、蘇州市智能建造專家庫中的專家,作為招標人代表參加評標。受委托的智能建造專家應當遵守利益沖突回避原則。
五、本通知中應用智能建造技術的項目應符合《關于全面引導應用智能建造技術的通知》(蘇智能建造〔2024〕1號)第二條、第三條的相關規定。
六、2024年10月8日起發布招標公告的項目可按照本通知執行。
蘇州市推進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10月8日
來源:蘇州市住建局 官網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師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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