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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印發《山東省建筑節能技術產品應用認定工作指南》的通知
魯建節科函〔2024〕7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我省建筑節能技術產品應用認定工作,確保認定實施質量,引導生產應用先進、成熟、可靠的建筑節能技術產品,依據《山東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山東省建筑節能技術產品應用認定管理辦法》(魯建節科字〔2022〕8號)、《山東省建筑節能技術產品應用認定技術要求(第一批)》(魯建節科函〔2022〕10號)等,結合全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認定程序
山東省建筑節能技術產品應用認定辦理時限為自收到申請資料起10個工作日。
(一)申報
建筑節能技術產品的生產者自愿提出申請辦理→登錄“山東省人民政府”→“一網通辦”→輸入“建筑節能技術產品認定”→選擇“地市”→點擊“立即辦理”→選擇“法人登錄”→選擇企業→填寫“基本信息”→填寫“表單信息”→提交方式選擇“電子”,按要求上傳附件(申請資料)→提交。
辦理進度查詢:申請單位→法人登錄→“辦件進度查詢”,查看認定辦理反饋信息。
(二)審查
資料符合要求的技術產品,進入審批環節。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單位填寫一次性告知意見后,資料退回至申報單位。完成時限:收到資料起3個工作日。
(三)審批
對通過審查的資料進行復查審批,必要時可進行生產現場核查。符合要求的,進入公示環節。不符合要求的,填寫一次性告知意見后,資料退回至申報單位。完成時限:審查通過后1個工作日。
(四)公示
通過審批的技術產品,進入公示期。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受理節能認定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復核。對異議確認存在的,終止節能認定程序;對異議不存在、證據不足等情況,繼續節能認定程序。公示時限:審批通過后5個工作日。
(五)頒證
通過公示的,頒發電子證照并生成證照查詢信息。完成時限:公示通過后1個工作日。
(六)查詢
掃描二維碼,顯示電子證照的照面信息,包含企業基本信息、二維碼信息、發證機關、電子印章、主要性能指標等,其中,主要性能指標標注內容見附件1。
二、審查要點
(一)技術產品應在魯建節科字〔2022〕8號文件規定的“認定目錄”之內,且符合規定的“認定條件”。
(二)技術產品及其生產設備、生產能力、檢測設備、生產工藝流程應符合現行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有關要求,未納入限制類、淘汰類目錄。有關限制類及淘汰類目錄見附件2,有關技術產品參考生產條件見附件3。
(三)型式檢驗報告應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
(四)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山東省地方標準的技術產品,型式檢驗報告的型式檢驗項目、性能指標等應符合魯建節科函〔2022〕10號文件要求。
(五)執行企業標準的技術產品,其標準已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且應編制規范,規定的型式檢驗項目及性能指標應符合或優于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山東省地方標準的要求;其型式檢驗報告的檢驗項目及性能指標應符合發布的企業標準要求。
(六)執行企業標準的墻體保溫系統類技術產品,認定產品名稱中應明確保溫材料種類,其中保溫裝飾板外保溫系統類技術產品名稱中還應明確面板種類。
三、監督管理
(一)撤證情形
頒發節能認定證書后,發現認定企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撤銷其認定證書:
1.提供虛假信息、資料,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認定的。
2.涂改、倒賣、租借、轉讓、偽造、冒用認定證書等的。
3.技術產品性能指標已不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山東省地方標準有關要求的。
4.技術產品列入國家、省淘汰目錄的。
5.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相關情形。
(二)撤證程序
1.確認撤證情形的,在認定網辦系統撤證環節中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要求填寫告知意見書,撤銷其認定證書。
2.撤銷其認定證書后,處理結果應在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官網向社會公布。
(三)異議處理
1.節能認定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受理節能認定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復核,對異議確認存在的,終止節能認定程序;對異議不存在或證據不足等原因無法確認存在的,繼續節能認定程序。
2.節能認定電子證照制發后有異議的,由受理異議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復核并處理。
附件:
1.認定電子證照主要性能指標內容
2.《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有關限制類及淘汰類目錄
3.建筑節能技術產品參考生產條件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和建設廳
2024年11月5日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師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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