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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重點工作任務 | 年度工作目標 | 具體推進舉措 | 牽頭實施單位 | |
1 | 促進區域和城市群綠色發展 | 優化國土空間布局 | 落實“三條控制線”管控要求 | 制定《城鎮開發邊界外零星城鎮建設用地準入清單》,指導市縣建立城鎮開發邊界年度管理臺賬,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 | 自治區 自然資源廳 |
2 | 打好黃河“幾字彎”攻堅戰 | 完成黃河“幾字彎”攻堅戰任務200萬畝以上,森林覆蓋率達到11.68%,草原綜合植被覆蓋度達到57%。 | 組織實施黃河“幾字彎”攻堅戰項目18個,其中續建項目7個、新爭取超長期特別國債項目11個,持續加強北部退化森林草原改造修復和賀蘭山東麓生態保護修復,深化中部環羅山重點生態功能區灌草融合建設,推進南部六盤山區域水源涵養建設和森林可持續經營。 | 自治區 林業和草原局 | |
3 | 推進沿黃城市群城際軌道交通建設 | 寶中鐵路安國鎮至中衛段擴能改造工程完成年度投資任務,爭取包蘭鐵路銀川至中衛段擴能改造工程6月底前開工建設。 | 1.督導建設單位按照國鐵集團年度投資計劃,完成寶中鐵路安國至中衛段擴能改造工程建設任務; 2.加快包蘭鐵路銀川至中衛段擴能改造工程初步設計前置要件辦理、初步設計批復及施工圖審查進度,爭取6月底前開工建設。 |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寧夏國有資本運營集團公司、國鐵蘭州局集團公司 | |
4 | 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城市 | 健全城市規劃體系 | 加快各級各類規劃編制 | 完成賀蘭縣、永寧縣、靈武市總規審批,指導市縣推進重點區域詳細規劃編制,加強專項規劃目錄清單管理。 | 自治區 自然資源廳 |
5 | 全域深化“四水四定” | 完成7個試點地區建設任務,推進“四水四定”向全區拓展、全域深化。 | 充分發揮自治區水資源管理委員會高位統籌機制,深化細化“四水四定”舉措,加力推進“四水四定”向全區拓展、全域深化。嚴格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強化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健全水資源超載治理機制和取用水領域信用評價機制。制定《水預算管理試點實施方案》,全面啟動省域水預算管理試點。科學精準優化調配水資源,深入實施全社會節水行動,持續提升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水平。 | 自治區水利廳、發展改革委 | |
6 | 加快完善現代水網體系 | 梯次推進重大水利項目落地建設,不斷完善現代水網體系。 | 全力配合、協同推進黃河黑山峽水利樞紐工程前期。實施黃河寧夏段河道治理、賀蘭山東麓防洪治理、青銅峽灌區現代化改造等骨干工程,推動賀蘭山東麓灌區建設、沙坡頭和紅寺堡灌區現代化改造等重點水利項目早日落地,同步推進中小河流治理、小型引調水、水土保持、水庫除險加固等項目,不斷完善現代水網布局。 | 自治區水利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 |
7 | 持續推進“互聯網+城鄉供水”建設 | 到2025年底,全區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8.5%,規模化供水工程覆蓋農村人口比例達到93.5%。 | 分步規范實施“互聯網+城鄉供水”建設,加快推進工程網、信息網、服務網三網融合和系統集成運營。落實農村供水“3+1”標準化建設管護模式,構建縣域統管的城鄉供水一體化管理組織、制度體系。 | 自治區水利廳 | |
8 | 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城市 | 不斷改善河湖水生態面貌 | 保持黃河干流寧夏段水質Ⅱ類進出,推動全區水土保持率達到78.02%。 | 縱深推進河湖庫“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強化河湖岸線管控。加大重點河湖生態修復治理力度,打造幸福河湖。建立水土流失動態監測、源頭防控、綜合治理機制,完成一批小流域治理、坡耕地整治、淤地壩建設等水土保持重點工程,推動水土流失面積持續減少、強度持續下降。積極探索水土保持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 自治區水利廳、生態環境廳 |
9 | 嚴格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 2025年12月前完成“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和“十五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 | 全面評估總結“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實施情況,開展“‘十五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調研、啟動編制工作,系統謀劃“十五五”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指標、重點任務、重大舉措和重大工程。 | 自治區 生態環境廳 | |
10 | 強化美麗寧夏建設成效考核 | 研究制定美麗寧夏建設成效考核指標體系及考核辦法 | 研究建立美麗寧夏建設成效考核指標體系,制定考核辦法,根據國家安排,適時將自治區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過渡到美麗寧夏建設成效考核。 | 自治區 生態環境廳 | |
11 | 推動建設美麗中國先行區 | 年底前印發自治區推動建設美麗中國先行區的實施方案、美麗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美麗鄉村建設實施方案 | 結合國家印發文件,組織制定自治區建設實施方案。會同自治區相關部門研究確定美麗城市、美麗鄉村建設試點,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先行區。 |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 |
12 |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給 | 全年籌集建設保障性住房6000套 | 堅持租購并舉,進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應體系。指導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統一適用的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條件和標準,對住房保障對象實行宜配租則配租、宜配售則配售。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 |
13 | 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城市 | 實施城中村改造 | 全年改造城中村房屋6000套,城市危舊房隱患排查整治到位、應改盡改。 | 1.嚴格依據《關于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要求,科學合理確定改造范圍,優先改造群眾需求強烈、安全隱患突出的城中村; 2.全力抓好城市危舊房改造工作,指導各地應因地制宜,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擴建、翻建)、抗震加固等方式,優先對D級危險住房進行改造。對已不具備安全居住條件的危舊房,采取嚴格管控措施。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
14 | 老舊小區配套基礎設施改造 | 爭取中央資金對符合支持范圍的項目給予資金支持 | 指導各地謀劃、儲備、申報、實施已獲得中央資金支持的老舊小區基礎設施改造項目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 | |
15 | 城市園林綠化建設 | 提高城市綠地管理水平 | 指導各地不斷完善服務設施和功能,加強精細化管理,在滿足群眾對城市綠色空間新需求的同時,做好公園綠地的管理維護工作。探索創新“公園綠地+”模式,做到“開放共享、規范管理、優質服務”同步推進,滿足群眾“見綠、近綠、親綠、享綠”生活需求,深入推進公園綠地開放共享。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 |
16 | 海綿城市建設 | 打造更加宜居、韌性的城市環境 | 對照示范市建設標準及承諾完成任務,提前籌備指導銀川市完善示范市驗收資料,全力做好迎檢工作,確保順利完成國家海綿城市三年示范建設驗收考核工作。持續鞏固提升示范市建設成效,以海綿城市建設助推生態高質量發展。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水利廳 | |
17 | 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城市 | 黑臭水體整治 | 持續鞏固城市黑臭水體綜合整治成果,確保實現長治久清。 | 加大黑臭水體排查檢查力度,督促各地建立常態化執法檢查工作機制,加大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執法檢查力度,動態更新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清單,針對容易返黑返臭的水體增加檢查頻次,確保實現長治久清。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 |
18 | 城市節水 | 全區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 | 督促指導各市縣結合城市燃氣等老舊管道更新改造工作,編制城市地下管網及設施建設改造實施方案,積極爭取資金推進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更新改造。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 | |
19 | 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 | 到2025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達到78%或較2022年提高3個百分點,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BOD(生化需氧量)濃度高于100mg/L的規模占比達90%,縣城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9%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城市、縣城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分別達到50%、35%。 | 1.組織專家對各市縣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工作進行調研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督辦、通報; 2.印發《關于組織開展“十四五”期間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自查自糾的通知》,組織各市縣對“十四五”期間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工作進行自查自糾。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 | |
20 | 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城市 | 城市排水防澇 | 加快實施五城防澇工程,健全完善應急機制,全面做好防大災準備。 | 1.印發《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2025年城市排水防澇工作的通知》指導各地做好汛前準備工作; 2.組織各地開展城市排水防澇專項體檢自評估工作,全面排查城市防洪排澇存在的問題短板和薄弱環節; 3.指導各地更新城市排水防澇安全責任人、排水防澇標準及對應降雨量等信息; 4.搶抓“兩重”“兩新”等重大政策機遇,系統謀劃申報排水防澇項目,同時加快推進2023年國債項目、2024年兩重項目建設,持續推進城市排水防澇體系建設,增強城市安全韌性。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氣象局 |
21 | 加強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 城市養老服務、兒童福利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善。 | 1.安排自治區福彩公益金2588萬元,對全區10個縣區的養老機構進行基礎設施改造; 2.積極爭取資金支持涇源縣、彭陽縣等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改擴建和功能提升。 | 自治區民政廳 | |
22 | 優化提升全民健身場地設施 | 在300個行政村分層實施村級農民健身工程提檔升級項目,為500個小區配建乒乓球臺等設施。 | 督促指導各縣(區)推進落實村級農民健身工程,提檔升級項目和乒乓球臺等設施安裝工程,定期督導建設進度,確保如期完工。 | 自治區體育局 | |
23 | 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城市 | 推動綠色出行 | 開通客貨郵商合作線路130條以上,鄉鎮通公交率達到70%以上,爭創全國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范縣4個。 | 加強農村客貨郵商融合發展信息化建設,基本形成“一點多能、一網多用、經營規范、集約高效”的農村三級物流服務體系。進一步推動城市公交向周邊鄉鎮和農村延伸,加快農村客運公交化運營,加密運行班次,不斷提升農村出行服務質量。督導靈武市、平羅縣、利通區、鹽池縣積極創建全國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范縣。 | 自治區 交通運輸廳 |
24 | 建設綠色生態宜居的美麗鄉村 | 突出規劃引領 | 強化村莊規劃引領管控 | 制定《寧夏村莊規劃動態維護規則》,修訂《寧夏村莊規劃編制暫行管理規定》。 | 自治區 自然資源廳 |
25 | 提升農村公路質量 | 實施農村公路項目1500公里 | 統籌整合交通專項資金,支持各市、縣(區)實施路況提升、特色項目、村道安防工程等農村公路項目。 | 自治區 交通運輸廳 | |
26 | 中心鎮建設項目 | 2025年啟動建設10個中心鎮 | 制定《自治區中心鎮建設實施方案》、《自治區中心鎮建設指引》,會同自治區財政廳出臺《自治區中心鎮建設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自治區中心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實施“規劃設計、產業集聚、基礎設施、人居環境、公共服務、基層治理”六大提升工程,加快補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使中心鎮成為連接城市、帶動鄉村的重要節點。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 |
27 | 建設綠色生態宜居的美麗鄉村 | 農村低收入群體危房和抗震房改造 | 2025年實施改造872戶 | 組織開展全區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按照農村低收入群體危房動態清零、不抗震房愿改盡改的要求實施改造,確保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指導開展地質災害避險搬遷房屋質量安全監督。試點推進唯一住房為不抗震房的非低收入群體住房改造。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
28 | 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 | 到2025年底前,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覆蓋面達到35%以上 | 不斷優化“戶、村、鄉鎮、縣城或區域”四級垃圾治理體系,加強保潔人員、收運設備、中轉和處理設施配套建設,推動垃圾處理由“填埋為主”向“焚燒為主”轉變。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 |
29 | 推進傳統村落保護發展 | 實施10個傳統村落保護發展項目建設 | 實施涇源縣傳統村落集中連片保護利用示范項目建設,做好隆德縣傳統村落集中連片保護利用示范總結自評。安排自治區財政資金2000萬元支持傳統村落保護發展項目建設。開展自治區第三批傳統村落認定工作。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 | |
30 | 農村戶用衛生廁所建設 | 高質量完成1.97萬戶衛生廁所建設,普及率達到71%。 | 1.合理確定年度改廁目標任務,指導各縣(市、區)科學選擇改廁技術模式,嚴把農村改廁選型關、產品關、施工關、驗收關,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戶建設; 2.指導各地全面落實戶廁管護標準,不斷完善縣、鄉、村三級運維管護體系,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與“廁所革命”有機銜接。 | 自治區 農業農村廳 | |
31 | 建設綠色生態宜居的美麗鄉村 | 畜禽養殖糞污治理 | 強化糞污綜合利用,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 圍繞畜禽糞污“收、貯、用”關鍵環節,支持建設糞污處理中心、改造升級規模養殖場,示范奶牛養殖低碳減排循環養殖、糞水控鹽還田等技術,推廣糞便墊料化利用、生物膜靜態發酵等模式,促進種養結合綠色循環發展。 | 自治區 農業農村廳 |
32 | 建設高品質綠色建筑 | 推動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 | 推動我區分布式光伏健康發展 | 制定《寧夏回族自治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分布式光伏項目管理,推動我區分布式光伏健康發展。 | 自治區 發展改革委 |
33 | 實施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 | 2025年計劃投資17.42億元,計劃熱源清潔化改造1520.88萬平方米、惠及農戶0.41萬戶;計劃建筑能效提升改造27.62萬平方米、惠及農戶0.17萬戶。 | 1.持續強化資金管理。督促市縣落實項目建設主體責任,加快預算執行進度; 2.扎實推進項目實施。積極會同財政、生態、發改等部門持續落實廳際聯席會議制度,強化業務指導,及時調度項目進展情況,督促市縣加快項目實施進度,高質量完成目標任務; 3.組織開展績效評價。按照《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資金績效評價辦法》要求,會同相關部門指導銀川市、固原市、中衛從產出數量和質量、資金管理、項目效益等方面開展績效自評。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 | |
34 | 建設高品質綠色建筑 | 推動高質量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 | 到2025年年底,城鎮新建建筑100%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 逐步提升星級綠色建筑比例。貫徹落實政策對高星級綠色建筑占比的發展要求,研究措施形成合力,推進新建公共機構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標準,鼓勵大型公共機構建筑達到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開展綠色建筑星級標識認定工作,指導申報綠色建筑星級標識。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
35 | 推進公共機構既有建筑光伏應用 | 到2025年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既有建筑太陽能光伏系統應用比例達到15% | 積極推進太陽能光伏光熱項目,充分利用建筑屋頂、立面、車棚頂面等適宜場地空間,安裝光電轉換效率高的光伏發電設施。 | 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教育廳、衛生健康委 | |
36 | 推進綠色建筑,優化衛生健康系統建設用能 | 持續推進衛生健康系統基本建設項目節能、環保、綠色的建設要求,到2025年醫療機構力爭實現公共建筑太陽能光伏系統應用比例達到15%。 | 1.印發衛生健康領域基本建設相關政策、法規等規章制度匯編等,加大綠色建筑執行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力度; 2.在2024年落實的23個新建項目和2025年的新建項目中要求增加綠色建筑的相關設計內容。 | 自治區 衛生健康委 | |
37 | 建設高品質綠色建筑 | 持續推進建筑節能降碳 | 全面推行居住建筑75%節能標準,全區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均達到100%。 | 1.完善可再生能源應用標準體系,制定太陽能光伏、地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技術規范,推動可再生能源規模化應用; 2.支持關鍵技術攻關設立專項科研基金,支持高效保溫材料、智能節能設備、低碳建材等關鍵技術研發,推廣成熟技術產品編制建筑節能降碳技術產品推廣目錄; 3.在設計和驗收環節加強監管,確保節能強制性標準貫徹落實; 4.推廣太陽能光伏一體化,鼓勵新建建筑采用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技術,將光伏組件與建筑材料相結合,實現建筑發電自用; 5.建設超低能耗建筑集中示范區,打造近零能耗建筑標桿,選取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不同類型項目; 6.通過市縣申報,自治區相關部門組織開展評審方式,確定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可再生能源應用示范項目,按照當年預算安排情況,給予資金獎勵。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 |
38 | 提高城鄉基礎設施體系化水平 | 完善社區養老等基本公共服務功能 | 推動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鄉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農村老飯桌覆蓋率分別達到90%、60%和35%。 | 1.分別安排自治區福彩公益金2400萬元、1060萬元,計劃新建7個鄉鎮(街道)綜合服務中心和50個農村老飯桌,進一步優化養老服務設施布局,提升覆蓋率; 2.督促指導各地認真落實經濟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和護理“兩項補貼”,培育專業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持續完善養老服務功能。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民政廳 |
39 | 提高城鄉基礎設施體系化水平 | 推動區內充電基礎設施健康發展 | 2025年新建3000把公共充電槍,持續提升充電基礎設施服務水平。 | 1.積極開展2024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工作,資金重點向農村,高速公路服務區及公路沿線進行傾斜; 2.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加強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的實施方案》工作要求,開展充電設施隱患排查,重點從產品和施工質量開展排查,建立隱患臺賬,銷號治理。 | 自治區 發展改革委 |
40 | 加快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 對于符合條件的縣域充換電設施建設、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擇優進行補助 | 1.推動各試點縣加快項目建設,盡早投入使用,充分發揮試點成效,推動補齊縣域充換電設施短板,釋放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 2.安排自治區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提升專項資金對已建成運營并接入自治區充電設施公共服務管理平臺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擇優進行補助。 | 自治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工信廳、交通運輸廳 | |
41 | 推進應急避難場所建設 | 加強指導督促和檢查督查,推動各地按時完成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編制和信息錄入、強化現有避難場所日常管理。 | 1.各市、縣(區)完成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編制、報批、備案,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 2.各市、縣(區)將應急避難場所信息全面準確錄入“全國應急避難場所輔助調度系統”,并及時更新完善; 3.加強現有應急避難場所管理,切實發揮應急避難作用。 | 自治區應急廳 | |
42 | 提高城鄉基礎設施體系化水平 | 深入推進消防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 | 確保不發生較大以上亡人火災,減少一般亡人火災,重要時期不發生亡人和有影響的火災,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 | 鞏固深化電動自行車、暢通消防“生命通道”、高層建筑和“九小”場所、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三類場所”專項整治成果,推動相關部門開展建筑保溫材料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和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若干措施落實。 | 寧夏消防救援總隊 |
43 | 加強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 | 強化人才隊伍建設 | 加強相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 暢通專業技術人才晉升通道,加強建筑工程、文博、工藝美術等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 |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44 | 加大保護力度 | 持續推進各類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傳承和活化利用 | 持續推進歷史建筑的普查、確定、公布和測繪建檔工作,開展歷史文化名城評估工作,加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的保護力度,推進歷史文化傳承保護。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和旅游廳 | |
45 | 強化資金支持 | 通過以獎代補、資金補助等方式支持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 | 通過市縣申報,自治區相關部門組織開展評審方式,確定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城鄉建設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等項目,給予資金支持。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 | |
46 | 加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 加強城鄉歷史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 | 實施紅色基因傳承工程,分批公布革命文物名錄,加強長城、石窟寺、巖畫、古遺址、古建筑、革命文物等系統性保護。 | 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文化和旅游廳 | |
47 | 扎實做好西夏陵申報世界文化遺產 | 扎實做好西夏陵申報世界文化遺產 | 細化完善申遺成功后宣傳工作方案,加強對西夏陵文化價值、社會價值、經濟價值等的挖掘闡釋,策劃群眾性主題宣傳活動和文創、旅游等文旅融合產品。 | 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文化和旅游廳 | |
48 | 推進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 | 開展綠色發展相關地方標準宣貫培訓 | 通過宣貫培訓,推動綠色發展相關地方標準的應用與執行。 | 結合“下市縣、下基層、進企業、進校園”宣傳培訓“兩下兩進”工作機制,在“標準宣傳月”活動中選取新發布的《大摻量固廢混凝土應用技術規程》等綠色發展相關地方標準,開展線下培訓工作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
49 | 發展裝配式建筑占 | 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25% | 1.新建項目規劃立項審批部門,加強建設項目規劃立項控制,確保2025年新建裝配式建筑占新開工建筑項目比例達到25%; 2.修訂《自治區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細則(試行)》; 3.積極組織專家對裝配式建筑進行技術指導;指導培育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積極申報自治區建筑產業化生產項目。 |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 |
50 | 加大綠色建材推廣應用 | 完善標準體系,強化措施積極推廣應用綠色建材產品,開展綠色建材應用示范。 | 制定《民用建筑綠色建材應用比例計算標準》,依托綠色建材采信應用數據庫平臺搭建綠色建材供應鏈平臺,引導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加入平臺,加快培育綠色建材產業鏈,逐步擴大入庫建材品類,推動綠色建材產業高質量發展。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 |
51 | 促進綠色智能消費 | 深化以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實施成效,推動綠色智能消費持續增長。 | 加力擴圍實施消費品以舊換新,圍繞綠色消費重點領域,出臺相關政策文件,實施汽車、家電、建材等以舊換新補貼,促進新能源汽車和綠色智能家電消費。 | 自治區商務廳 | |
52 | 推進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 | 培育綠色流通主體 | 培育一批應用節能技術、銷售綠色產品、提供綠色服務的綠色流通主體。 | 在全區開展綠色商場(超市)和綠色飯店(餐廳)培育活動,鼓勵引導商貿企業建立健全綠色管理制度,完善綠色供應鏈體系。 | 自治區商務廳 |
53 | 推動商貿循環節約 | 提升商務領域塑料治理工作水平,促進企業綠色發展。 | 開展商務領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報告工作,提高企業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自覺性,從源頭上減少塑料制品使用。積極推進再生資源回收行業規范發展,促進綠色循環回收。 | 自治區商務廳 | |
54 | 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 | 深入開展城市建筑垃圾專項整治 | 到2025年底,力爭城市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60%以上。 | 持續排查建筑垃圾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各環節突出問題,扎實推動問題整治,嚴厲查處打擊違規傾倒、亂堆亂放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快推進末端設施建設,不斷健全完善全過程管理體系。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
55 | 推動生活垃圾分類提質增效 | 到2025年底,力爭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60%以上。 | 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動生活垃圾分類網點與廢舊物資回收網點“兩網融合”,加快建設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補齊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短板,推進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 |
56 | 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 | 精細優化城市道路交通組織 | 緊盯學校、醫院、居住區、商圈交通樞紐等交通條件復雜的重點區域,5個地市各選擇1處重點區域、1條重點路段、2處重點路口,采取針對性措施開展治理,切實改善群眾出行體驗。 | 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強化統籌指導,梳理確定問題隱患區域5處、路段5條、路口10處,堅持一點一策、掛圖作戰,綜合采取推行直行待行區、可變車道建設,優化交通組織,完善標志標線、渠化改造等方式,全面加強城市擁堵治理,精準治理問題隱患路口路段區域,切實提升城市交通精細化管理水平。 | 自治區公安廳 |
57 | 統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 | 強化規劃執行 | 嚴格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理 | 加強《寧夏國土空間規劃條例》宣傳,開展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實施評估。 | 自治區 自然資源廳 |
58 | 積極推進科技創新 | 大力開展建筑業綠色低碳關鍵技術研究 | 加快城鄉建設領域綠色技術推廣 | 1.擬制《關于征集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科技成果、綠色技術及新技術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與產品目錄的通知》,編制《自治區城鄉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與產品目錄》《自治區城鄉建設領域科技成果推廣項目》; 2.編制《自治區城鄉建設領域綠色技術推廣目錄》。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
59 | 積極推進科技創新 | 積極開展建筑業綠色低碳關鍵技術研究,深化綠色低碳先進科技成果引進轉化 | 爭取建筑領域關鍵技術攻關取得突破,推動先進、適用技術落地轉化。 | 1.認真開展建筑領域“十五五”科技創新規劃編制前期工作,加強與行業主管部門溝通合作,強化科技創新規劃同行業部門規劃融合銜接; 2.圍繞建筑設計、施工、安全監管及固廢資源化利用等領域技術需求,借助東西部科技合作機制,引導高校、科研機構及企業加強與區內外優勢創新主體深入開展合作攻關及人才交流,推動先進、適用、成熟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穩步提升我區建筑領域科研隊伍技術研發能力和水平; 3.加強與行業主管部門協作配合,持續推動《寧夏綠色低碳建筑與新能源高效利用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揭榜掛帥”項目成果產出和示范應用; 4.將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智慧監測預警管理關鍵技術納入2025年自治區重點研發項目申報指南,支持開展關鍵技術研究,提升建筑領域“技防”能力水平。推動高品質人居領域相關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等成果轉化落地及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智能化運用,為城鄉建設綠色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 自治區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
60 | 推動智慧城市建設 | 實施“數字住建”提質增效專項行動 | 以“數字住建”一體化平臺為支撐,建設貫穿自治區、市、縣(區)、鄉(街道)、村(社區)五級的住建業務協同體系,拓展升級工程項目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建筑市場監管、公積金服務、BIM技術應用、瓶裝液化氣管理等重點業務數字化應用。 | 1.探索“AI+數字住建”數字化應用場景。開發行業知識智能問答、政務事項智能審批、安全風險智能辨識、重點數據智能分析等場景; 2.高質量打造“高效辦成一件事”。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水電氣暖網聯合報裝、建設項目開工、建設工程竣工聯合驗收、申請公租房、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房等5項“一件事”數字化場景建設; 3.豐富“數字住建”業務應用。深化工程項目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建筑市場與施工現場“兩場聯動”監管、建設工程項目調度、BIM技術應用、房屋安全數字化管理、房地產市場數字化管理、智慧物業、“完整社區”、城市運行“一網統管”、城市生命線安全監管、瓶裝液化石油氣全鏈條安全監管等重點業務領域數字化應用; 4.完善“數字住建”建管用全鏈條機制。制定《全區“數字住建”一體化平臺管理辦法》,建立匯報通報、督導檢查、考核評價等配套機制,促進“數字住建”一體化平臺與住建各業務工作有效融合。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
61 | 推動智慧城市建設 | 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改革 | 持續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規范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 | 全面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以創建項目開工、竣工驗收等更多“高效辦成一件事”應用場景為切入,以深化全流程數字化報建、全過程“一套圖”閉環管理、智能申報審批、賦碼用碼落圖等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改革為重點,加大審管聯動、區域評估、市政報裝、中介超市等功能模塊的二次開發,探索依托人工智能技術,創新推進業績互認、智能引導、統計分析、自然日計時等改革舉措,持續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規范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
62 | 推進智慧工地建設 | 規模以上項目智慧工地覆蓋率達到90% | 1.修訂《智慧工地建設技術標準》; 2.組織開展全區范圍內“雙隨機、一公開”檢查。 |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 |
63 | 推動美好環境共建共治共享 | 強化基層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 | 全省域、分類建立基本公共服務、社會公益服務、便民利民服務“三個服務”清單體系,補齊服務短板,推動資源力量下沉,提升社區服務水平。 | 1.出臺《自治區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協調機制2025年工作要點》,明確2025年黨建引領基層治理重點任務,不斷提升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效能; 2.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建立社區服務清單體系提升全區社區服務能力的意見(試行)》,協同自治區各牽頭(責任)單位,推動“30項共性”“40項個性”服務精準下沉社區。 |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黨委社會工作部 |
64 | 常態化開展問題科普活動 | 堅持以文化心,更好滿足群眾精神文化需求。 | 組織在重點村(社區)常態化開展“村晚”、“村BA”、廣場舞、趣味運動會等文體科普活動,吸引群眾參賽觀賽、樂享其中。 | 自治區 黨委宣傳部 | |
65 | 推動美好環境共建共治共享 | 廣泛發動群眾參與城鄉社區治理,共同建設美好家園 | 持續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拓寬基層各類組織和群眾有序參與基層治理渠道。 | 1.出臺《寧夏回族自治區村(社區)工作事務指導目錄》,將“倡導良好社會風俗和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做好本村的生態環保、美麗村莊建設、民生保障、增收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等內容分別納入村(社區)依法履職事項; 2.強化黨組織領導把關作用,部署開展全區村(社區)“兩委”換屆,選優配強村(社區)“兩委”班子。 |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黨委社會工作部 |
66 | 加強工作保障 | 推動各地各部門(單位)在城鄉建設中加大綠色低碳產品采購力度 | 督促各單位貫徹落實好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政策,提高綠色產品采購規模。 | 1.修訂完善政府采購參考文本,將綠色產品的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政策納入參考文本,供各單位參閱使用; 2.開展相關采購主體培訓,講解綠色采購政策,加大宣傳力度。 | 自治區財政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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